2015年7月23日 星期四

廢死與否的終極難題

我一直在想著廢死與否的這個問題,時常會搞到自己矛盾腦袋打結!這不是一個可以完全客觀討論的議題,因為你對於加害人的行為會有最原始的情緒與生存反應,而他又脫離不了我們傳統的價值觀與文化脈絡,再想想西方社會如何重視人權以及支持再教化來提高整個社會總產出的立論,我實在不知道廢死適不適合台灣。而常見的死刑到底有多少功能的文章已經被討論的太多,所以也不是我想討論的重點。以下我就自己列出我自己糾結的點,有興趣的人可以找我討論交換一下想法。


第一個最困擾我的是身為一個諮商師我到底相信行為可以被改變到什麼程度?
Freud和Kohut說我們人的潛意識裡本來就有性與侵略的衝動,但是我們可以透過教育引導來把這些能量轉化昇華為正向的行動力,最常見到的簡單例子就是血氣方剛愛打架的孩子可以去運動發洩精力然後也能有所貢獻。所以我很支持監獄系統裡的教育介入,對於整個社會產出來說絕對是從扣分變成加分,少一個敵人也就多一個朋友了對吧?

但是又學到有所謂具有反社會人格(anti-social personality traits)以及心理變態(psychopath,我只找到這通用翻譯但我真不喜歡)的人,有研究說他們似乎沒有同理心所以不會有像我們凡人會因社會規範而感到的害怕,有研究說他們都是童年經歷太深刻的創傷造成他們性格扭曲,有人說他們就是天生如此。這些人通常被視為最可怕的罪犯,因為任何管束或懲罰都不會減輕他們對於犯罪與侵犯他人的渴望。還有一派人說通常也有一點自戀型人格但我沒有深究。

今天又看到一則在美國的大規模槍殺案,犯人在電影院裡開了八槍後自盡。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在黑暗的電影院裡發生這種事情,這樣的槍擊案從大學學校蔓延到國中小校園以及現在是公眾娛樂場合。這樣的案子讓我懷疑死刑有用嗎?對於這些就是想傷害他人也不在乎自己生命的人,他們會對自己先下手來逃避所有法律程序,他們不怕死呀!

但是台灣的社會觀感與文化都假設我們能夠靠嚴刑來殺雞儆猴。這能夠通用於古代社會以及以前也許較純樸的社會,但在現在資訊開放的年代,模仿效果是跨國界的。有人會為了要死而多殺一個,也有人會為了不要死而只殺一個,這些悲劇我們都不想要再發生,但是用死刑來嚇阻他們有沒有用我不知道,畢竟台灣這幾年都還是陸陸續續執行了很多死刑,卻也不多見無差別攻擊事件發生頻率下降。

但是我明白死刑等同伸張正義等同人民的保護傘這觀念在台灣文化是根深蒂固的,我小時候看了好多包青天,好像包青天一丟出那牌子把人拖出去斬了之後這世界就又能恢復和平。而我們多麼需要感到安全,那些防不勝防跟我無冤無仇卻可能砍我的人太可怕了!我一定要把他們都消滅啊!

只是,如果這真是現代社會的產物,殺了一個也許就還有千千萬萬個,人選會變但是會像替死鬼一般不斷傳衍下去。

但我們對於刑罰與道德的觀感又其實停留在很古老的層次,「人人得而誅之、死有餘辜、殺雞儆猴、一命還一命」等等都顯現出我們覺得對一個人的行為的終極懲罰就是死,而且其實還要很折磨的讓他們不得好死才痛快,這樣的報復心態其實在法律制度裡會受到很多挫折,我們無法接受為什麼現行犯還有人權?都人贓俱獲了就是該直接槍斃!現行犯的人權要顧,那死了的受害人人權誰要顧!好像人權只有一個被犯人拿走了受害人就沒有了一樣。

今天先到這吧,是很混亂的一篇,讓我們為路易斯安那州拉法葉因槍擊案而死去、受傷的人默哀一分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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